近日,构卓收到商标局下发的《“探乐世纪”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》。
丨案件详情
“探乐世纪”商标由自然人黄某某申请注册,指定使用服务为第35类“广告;广告代理;税务筹划;为他人采购(为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);市场营销;财务审计;商业规划;市场调查和商业分析;文字处理和打字服务;广告设计”。
该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,在公告期内被黑龙江某公司(简称异议人)提出异议,商标局依法受理,并下发异议答辩通知。
黄某某(简称被异议人)接到答辩通知后,委托构卓代为答辩。
丨异议答辩
构卓的商标顾问根据异议人的异议理由,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。
经商标局复审,异议人于本案中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主张,不予支持。
丨最终结果
最终,商标局决定“探乐世纪”商标准予注册。
丨关于构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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